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召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时。
二、会议地点:区党政大楼五楼东侧常委会会议室。
三、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说明;
2.作出关于召开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通过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4.通过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
5.通过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6.决定议案截止时间;
7.决定列席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名单;
8.审议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调整东胜区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四、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列席人员: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财政局局长,区人大处级干部、各委办副主任、机关纪检组长,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人大代表。
五、会议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着正装准时参会,如不能参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请新闻中心、新媒体中心届时派记者参会,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