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玉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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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东党干字〔2016〕18号、东党组函字〔2016〕7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免去:

  祁慧广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赵玉萍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闫  霞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永清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卢广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思思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呼毕图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