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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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9-02-27
(2019年2月26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3日至6日在东胜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东胜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东胜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人员人选;
八、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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